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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促销手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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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杨静
| 浏览数:1640
| 提问时间:
2001/12/24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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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8月份在某物业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整个过程描述如下:本人从网上获得信息某物业有一套二手房标价11万,因此我们找上了这家物业,物业带我去看了房子,见了业主,也承诺了11万的价格,于是我们隔了两天早上给物业打了电话说我们以这个价格先去交定金,于是物业说了马上给业主打电话,过不久,物业又给我打了电话说,业主已收到了其他人的定金,我们如果要买的话只要在原价格上多加5000元,业主就肯把房子卖给我,基实这个价格我们也可以接受,但我们唯一个要求是物业所说确有其事,不许骗我。经过一番的周折,我以115000的价格买下了该房子,并已经把所有手续办完。现在我们才发现,物业所谓的别人给业主的定金根本不存在,为此我们特意去找了一下这个物业公司的经理,经理承认了此事,并说这如同商场购物一样,是一种促销的手段,如果有什么事情必须自已和经手人联系。难道厦门的促销手段已经发展到可以以欺骗为手段吗。这个物业公司的促销方法能得到大家的认可了吗。 这属不属于一种欺骗手段呢。(本人对该过程的描述保证真实,也对该物业公司保留有公开的想法让大家提高警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