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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规定违约金该是多少

提问者: xmjazo | 浏览数:2755 | 提问时间: 2009/7/20 17:39:24
事情是这样的,我昨天刚租的房子,但是晚上住了一个晚上发现太热,所以不打算租了,租房协议上没有明确说明违约金是多少,我该付多少违约金。房租是三个月一交的,其中有100元押金。合同没有说明租期是多长。谢谢好心人回答~~!急!急!急!
我来帮他解答

已有回复共 1 条

  • liuminjuan   |   总监 八级   |   2009-07-20 17:39
    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就违约约定的处罚条款,双方没有约定的,即不存在违约处罚金处罚。至于100元押金,因押金不是担保法律术语,也不受担保法规定,不能按照定金在违约时没收或者双倍处罚。你所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房租余额退还,押金在清算水电等费用后同时退还余额。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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