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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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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jjjooo
| 浏览数:1693
| 提问时间:
2010/1/14 21:59:52
2002年,我购了一套法院拍卖房,拍卖前,对该房是否为商品房,当时拍卖行未说明,事后,我不放心,在我的要求下,拍卖行在我的发票上补上了“商品房”三字。后来听说是土地出让金没交,开发商跑了,一直没办产权。2009年,市政府发文,责令由开发商的合作伙伴补交了土地出让金,于去年我们得到了产权证。但最近开发商的合作伙伴向我索要我的那部分土地出让金,说是拍卖房中不含土地出让金,我可以不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