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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

提问者: 游** | 浏览数:2125 | 提问时间: 2010/4/4 18:00:58
请问老师,出售共有产权的二手房,在签订售房协议书时,有一人没签字,该协议书可视为无效。如果已经收取了买方的定金,是否要按照协议中的规定,赔偿买方(双倍返还)及中介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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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jhh   |   法律法规专家   |   2010-04-04 20:38
    出售共有产权的二手房,若共有产权人是成年人。签的售房协议应该是效力待定

    合同。只要共同产权人同意,则房产可以交易。合同有效,若共有产权人不同意,则

    会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双方互负返还义务。如对方把房子还给

    你,你把合同的定金还给人家,不用双倍返还。双倍返还是单方违约的法律后果。但

    是若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你这方造成的,而在本次交易中还造成了其他损失,你就必须

    承担相应的损失了。这在法律上是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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