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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提问者: shueqier | 浏览数:1615 | 提问时间: 2008/11/5 14:27:00
今年三月份市政府的动迁办公室, 给我工厂下了限期强制拆迁通知,在这种压力下,我与开发商签订了没有包括停业损失费条款在内的回迁协议,也可以说没有给我停业补偿费。协议规定:330平方米门市房今年的11月1日交工,现在已经过期了, 可是开发商一块砖,一块石头也没有动,要得到房子不可能, 开发商同意给我停业补偿, 我不同意,我要求:依据合同 ,要求对方履行, 给房子,可是这不可能的事情, 这个问题怎么处理? 我想按开发商欺骗起诉 , 具体怎么操作请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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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回复共 1 条

  • 罗茂桂律师   |     |   2008-11-06 14:21
    如果对拆迁本身有意见,那就只能按行政程序来进行,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依你所说的情形应是对补偿协议的履行不满,协议订立后就成为平等主体间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可以依据补偿协议的内容向法院要求其按协议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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