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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有房东名字的委托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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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smdb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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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时间:
2009/4/27 18:34:00
这套房子是这样的,一手房东在台湾,而且身份证已经过期,基本上是不可能回来了,产权证仍然是一手房东的名字。自称是二手房东的人,手上有一份是2006年签订的委托公证书,内容大概是一手房东委托某人(此人二手房东自称是他的妹夫,现场并没看到此人),可以帮他代办产权证(因为当时一手房东去台湾的时候,产权还不可以办),并且有权出售此房,同时还提供了一份当时的合同买断书,上面也没有现在二手房东的名字,也没看到公证处的盖章。而且听中介说,房东有急事,马上办完就要离开厦门,喜欢买方一次性付款,有的中介说有公证书就没问题,甚至还愿意提供担保,有的中介说这种情况产权证肯定是办不下来了,千万不要买,请问其中是否有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