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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楼层开通电梯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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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游**
| 浏览数:1175
| 提问时间:
2010/8/5 11:24:09
你好!我09年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当时只知道六楼以下的住户不能开通电梯,六楼以下比七楼以上住户的物业管理费便宜0.2元/平方米;电的公摊也会便宜些。入住后才知道,原来是开发商卖房时就有规定,该房屋七楼以上住户才可享受电梯,据了解,当时从一楼到顶楼是逐层递增40元/每平方,开发商的做法对吗?还有就是我到物业了解说是要开通可以,1、要7楼以上住户同意,2、要交一笔开通电梯的费用,3、要6楼以下的住户也同意开通,方能给我们开通。请问物业这样做对吗?我们跟7楼以上的住户公摊面积是同样的,为什么她们可以享受电梯,我们却不能,我们要怎样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