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
以上是网上摘录的)。
对上传闻,我的看法:
1.老厦门人基本上有两套房,大部分在1999年前单位分的,面积每套80平方左右,一套自己住,一套出租,退休工资2千余元,加在一起可以过上不愁吃喝的日子,新税政策可能对老人们有影响。
2,厦门城区有城中村,当时拆迁时,村民得到补偿分到几套或数十套房,新税政能征得到税吗?
3,其实,新税政应当采用2000年至今的购房户征税,这样可能是明比较好的!
4,新税政对多出的人均80平米要交1%-3%的税,房主对外出租要将这笔多出的税金摊到租户头上,这样嘛,肯定房租租金要涨啦!
5,厦门主流精英可能都不少于3-4套房,尤其有法部门人员。再者联网后主流精英们的房产数量纪x部门会清楚,新税政出台,要转给亲戚,也很麻烦,厦门籍主流精英的亲戚房如果多了,也要交税,转给外地亲戚,又没交社保不能买房,这样,主流精英只有卖房,很快,厦门房市会出现很多大面积房和高档社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