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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Kimi-在路上 | 浏览数:854 | 提问时间: 2016/12/8 14:19:44
三年前厦门限购,本人和老婆当时名下各有一套房,属于限购对象,于是用小舅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现在小舅子要买房了(他名下除了我这套,还有一套),要我处理掉当时用他名额买的房。现在问题来了,这套房不满三年,出售营业税很高,主要是我也不想出售。请问有什么方法过户到我名下?买卖的方式我和我老婆都是限购对象。赠予的方式呢?赠予对象是否也要符合非限购条件?有专业的置业顾吗?指导一下,给佣金。微信:1414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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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回复共 3 条

  • 钟海滨   |     |   2016-12-08 14:39
    现在没有营业税了,满两年免增值税,和你老婆假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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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鹏煌   |     |   2016-12-08 14:47
    赠与不受限购影响。请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携带公证书、产权证、身份证等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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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样还不赖   |     |   2017-01-13 21:51
    假离婚是最好的办法了,要么就卖掉吧,可以委托给我??1525924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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