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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楼花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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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王先
| 浏览数:910
| 提问时间:
2003/2/12 13:59:00
题目: 急!户口 [出出主意]
作者: 欧阳
时间: 2003-2-11 11:48:08
内容: 题目: 办理业主变更?收费 [出出主意]
作者: 欧阳
时间: 2003-2-10 16:42:53
内容: 我与妹妹共同买房子,(合同已公正,房管局备案)现在要将妹妹从业主中取消,换为别人的名字,房子已经主体验收未综合验收,该如何办理业主变更?收费
[顾问回复] →回复人: 张政 →回复日期:2003-2-10 20:34:11 →浏览:6
如果该项目未到房管局报备竣工,可以按楼花转让的形式将你妹妹的名字改为别人的,但须由你妹妹签字同意出让,收费每平方米6元;如果该项目已到房管局报备竣工,只能先办理退房再重新购买,但如果有办理按捷的,就很麻烦了。费用也是每平方米6元。
若是将我(厦门户口)、父亲(无厦门户口)作为业主,您上述的两种办法我妹妹户口能不能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