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产权房赠与儿子如何办理

提问者: 游** | 浏览数:753 | 提问时间: 2009/11/15 11:56:19 举报
我再婚8年,婚前夫妻双方各有一套产权公房,再婚时双方无任何书面约定,现在我想把自已名下的房子赠与给儿子,请问应如何办理?是否要征得现妻同意(即公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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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jhh   |   法律法规专家   |   2009-11-15 16:54
    应该不用征得现妻的同意。

    首先既然是婚前的产权公房,再婚时双方又没有通过书面约定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按法应属于婚前财产产。

    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处分,不需征得对方的同意。你只要和你儿子签一份赠予协议,然后到房管局按照赠予房产的过户手续办理过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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