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

提问者: 游** | 浏览数:955 | 提问时间: 2009/12/28 15:12:29 举报
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样美妙?

处理提问您还可以对答案尝试以下操作:

  • 采纳最佳答案
  • 补充我的问题
  • 没有满意答案
请点击下面回答中的"采纳最佳答案"按钮,确定最佳答案。谢谢!
注意,采纳后不可撤销!请谨慎选择。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相关问题

已有回复共 3 条   回答有问题点这里举报

  • linhuijie   |   普通士兵   |   2009-12-28 15:24
    您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0
    | 评论(0)
  • wjhh   |   法律法规专家   |   2009-12-29 23:59
    让开发商把售楼书中的内容全部写到商品买卖合同去,是保护购房人的一种好办法,但在实务上不具有操作性,因为开发商根本不可能这样做。
    售楼书的本质是一种广告载体,内容属于广告内容。广告在法律上的认定一般是属于合同法上的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自然不会产生合同效力。因此简单根据售楼书的描述来买房,一般到实际交房入住肯定会产生落差的。但假如售楼书的对楼盘的描述具体确定,也可构成要约,约束开发商的行为。比如,描述小区游泳池面积有多大,面积具体确定,届时开发商实际建的泳池就像水池大幅缩水,则更构成违约。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0
    | 评论(0)
分享到:

5分钟内,房产专家为您解答!

还可以输入50

问题补充(选填)

还可以输入1000

姓名:

电话:

免责声明:问答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商信息为准!